留事
拼音liú shì
注音ㄌ一ㄡˊ ㄕˋ
词语解释
留事[ liú shì ]
⒈ 积压的公务。
⒉ 指留守、留后一类的官职。
⒊ 特指唐代节度留后。
引证解释
⒈ 积压的公务。
引《史记·田敬仲完世家》:“吾使人视 即墨,田野闢,民人给,官无留事,东方以寧。”
汉 马融 《长笛赋》序:“融 性好音,能鼓琴吹笛,而为督邮,无留事。”
宋 王禹偁 《扬州寒食赠屯田张员外》诗:“堆案有留事,听歌无懽声。”
⒉ 指留守、留后一类的官职。
引《后汉书·荀彧传》:“兴平 元年, 操 东击 陶谦,使 彧 守 甄城 任以留事。”
《南史·范泰传》:“伯通 意鋭,当令拥戈前驱;以君持重,欲相委留事,如何?”
⒊ 特指 唐 代节度留后。
引《新唐书·李德裕传》:“泽潞 刘从諫 死,其从子 稹 擅留事,以邀节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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