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ěihái

给还


拼音gěi hái
注音ㄍㄟˇ ㄏㄞˊ

繁体給還

词语解释

给还[ gěi hái ]

⒈  发还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发还。

宋 苏轼 《应诏论四事状》:“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,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,谓之籍纳。惟籍纳产业方许给还。”
《水浒传》第一百回:“其餘随从贼徒,不伤人者,亦准其自首投降,復为乡民,给还产业田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