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ànruòshuǐhuǒ

判若水火



拼音pàn ruò shuǐ huǒ

注音ㄆㄢˋ ㄖㄨㄛˋ ㄕㄨㄟˇ ㄏㄨㄛˇ

解释判:区别。比喻两者显然相反,互不相容。

出处清 钱泳《履园丛话 谭诗 总论》:“沈归愚宗伯与袁简斋太史论诗,判若水火。”

例子若各存意见,则依附之小人,遂至妄为揣摩,群相附和,渐至判若水火。《清朝野史大观》卷三

用法作谓语、定语;指水火不容。

感情判若水火是中性词。

近义截然不同、水火不容

反义水乳交融

英语completely differ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