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慰司
拼音xuān wèi sī
注音ㄒㄨㄢ ㄨㄟˋ ㄙ
词语解释
宣慰司[ xuān wèi sī ]
⒈ 元置宣慰使司,管理军民事务,分道掌管郡县,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。明清时不设于内地,而独存于土司。参阅《文献通考》卷六十、瞿蜕园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引证解释
⒈ 元 置宣慰使司,管理军民事务,分道掌管郡县,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。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,而独存于土司。参阅《文献通考》卷六十、 瞿蜕园 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⒈ 元置宣慰使司,管理军民事务,分道掌管郡县,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。明清时不设于内地,而独存于土司。参阅《文献通考》卷六十、瞿蜕园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⒈ 元 置宣慰使司,管理军民事务,分道掌管郡县,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。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,而独存于土司。参阅《文献通考》卷六十、 瞿蜕园 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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