噶布伦
拼音gá bù lún
注音ㄍㄚˊ ㄅㄨˋ ㄌㄨㄣˊ
繁体噶布倫
词语解释
噶布伦[ gá bù lún ]
⒈ 亦称“噶伦”。亦称“噶隆”。
⒉ 藏语。旧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,由清政府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挑选,具奏任命。
引证解释
⒈ 亦称“噶伦”。亦称“噶隆”。藏语。旧 西藏 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,由 清 政府驻 藏 大臣会同 达赖喇嘛 挑选,具奏任命。
引《清史稿·职官志四》:“前藏 唐古特 三品噶布伦四人。掌综理 藏 务。内一人喇嘛充补,不给顶戴。”
《清史稿·职官志四》:“藏 地分 衞、藏、喀木、阿里 四部,各置噶布伦治其地,职任綦重。”
词语组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