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

王某系某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,受朋友委托,采取伪造公民地址,编写迁入地区号段的身份证编号等手段,为不符合落户条件的8名外市户籍人员办理了本市户籍。王某构成()。

A .徇私枉法罪


B .玩忽职守罪


C .滥用职权罪


D .伪造国家机关公文.证件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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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答案:C 答案解析:本题主要考察渎职罪中各项罪名的区别和关系。(1)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故意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诉,或是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,不使其受到刑事追诉。本罪的行为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,行为方式是通过侦查.起诉.审判等刑事司法程序实现,本案仅仅是户籍办理程序,属于行政程序范围,不属于司法程序范畴,故此A项错误;(2)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公共财产.国家或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本罪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行为主观是过失,而本案的民警是受朋友委托,故意伪造信息,主观不属于过失,故此B项错误;(3)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不正确履行职责,导致公共财产.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本罪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,行为主观为故意,本案的户籍民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,其职责是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外市人员进行审查并为其办理本市户口,在案中,该民警主观上明知外市人员不符合本市落户条件,仍然通过伪造公民地址等信息,使其符合落户条件,主观上属于故意,该项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,故此C项正确;(4)伪造国家机关公文.证件罪侵害的法益是国家机关公文.证件的公共信用,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公文和证件,本案伪造的是公民地址等信息,不属于公文和证件的范畴,故此D项错误;综上,本题选C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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