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

某国有大型企业财务总监张某利用职务之便,擅自使用该国有公司印章并以该国有公司名义为其朋友王某作担保,帮王某向某银行贷款200万美元,后王某无法偿还贷款,银行向法院起诉,最终法院判决该国有企业代为偿还贷款,致使该国有企业损失200多万美元。张某的行为构成( )。

A .国有公司.企业.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


B .为亲友非法牟利罪


C .贷款诈骗罪


D .国有公司.企业.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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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答案:D 答案解析:本题考察国有公司.企业.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.为亲友非法牟利罪.贷款诈骗罪.国有公司.企业.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。(1)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,国有公司.企业.事业单位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.企业的工作人员,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.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。但本案的张某是在履职且越权利用职务之便为王某提供担保。故此A项错;(2)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,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.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(一)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。(二)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(三)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的不合格商品的,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。虽然张某与王某是朋友关系但张某是为王某提供担保,不属于上述所列三种情形之一,故此B项错;(3)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,贷款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,数额较大的(一)编造引进资金.项目等虚假理由的;(二)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;(三)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;(四)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;(五)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。但本案是张某为朋友王某以公司为王某提供担保,没有诈骗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行为。故此C项(4)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,国有公司.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.企业.事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.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本案张某以国有公司的财产为朋友王某越权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担保,是滥用职权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.故此D项正确;综上,故本题选D.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