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

甲为实施杀人犯罪,非法制造一支枪,期间多次观看手机多媒体卡中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视频后,产生“圣战”思想。甲向乙.丙展示该枪,并向二人宣传“圣战”思想,提出制造车床完善枪支性能。二人接受甲的“圣战”宣传后,乙向甲提供自己的住房和钻机,并与丙为其购买制造车床的材料,三人利用上述材料制造出半成品车床。期间甲还召集乙.丙等人进行恐怖活动体能训练。下列对三人行为认定正确的是( )。

A .甲构成组织.领导恐怖组织罪


B .甲.乙.丙三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的共犯


C .乙.丙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


D .甲.乙.丙三人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共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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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答案:ABC 答案解析:本题考察组织.领导.参加恐怖组织罪.共同犯罪。(1)根据《刑法》第120条规定,甲构成组织.领导恐怖组织罪,故此A项正确;(2)根据《刑法》第120.25条规定,甲.乙.丙三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的共犯,故此B项正确;(3)根据《刑法》第120条规定,乙.丙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,故此C项正确;(4)根据《刑法》第120.120条之二规定,故此D项错误;综上,本题选ABC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