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íng

刑余


拼音xíng yú
注音ㄒ一ㄥˊ ㄩˊ

繁体刑餘

词语解释

刑余[ xíng yú ]

⒈  受过肉刑;判过刑。

⒉  指受过肉刑的人。

⒊  指阉人。即受过宫刑的人。

⒋  南朝宋颜延之骂和尚慧琳为刑馀。古代有髡刑,而和尚必须剃光头,故称为“刑余”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受过肉刑;判过刑。

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下六微》:“刑餘之人,何事乃敢乞饮长者!”
《史记·孙子吴起列传》:“齐威王 欲将 孙臏,臏 辞谢曰:‘刑餘之人不可。’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徽宗宣和三年》:“朱勔 父子,本刑餘小人。”
郭沫若 《李白与杜甫·李白在政治活动中的第二次大失败》:“李白是经历了长流 夜郎 的刑馀之人。”

⒉  指受过肉刑的人。

《逸周书·大明武》:“六刑餘。”
孔晁 注:“刑餘,赦徒。”

⒊  指阉人。即受过宫刑的人。

《韩非子·亡徵》:“女子用国,刑餘用事者,可亡也。”
《魏书·抱老寿传》:“丐乞刑餘之家,覆养阉人之室。”

⒋  南朝 宋 颜延之 骂和尚 慧琳 为刑馀。古代有髡刑,而和尚必须剃光头,故称为“刑餘”。 《宋书·颜延之传》:“时沙门释 慧琳,以才学为 太祖 所赏爱,每召见,常升独榻。

延之 甚疾焉,因醉白上曰:‘……此三台之坐,岂可使刑餘居之。’”

国语辞典

刑余[ xíng yú ]

⒈  宦官。

明·王世贞《鸣凤记·第一四出》:「以刑余为腹心,招群奸为子弟。」

⒉  被赦的犯人。

《逸周书·卷二·大明武》:「六刑余。」
晋·孔晁·注:「刑余,赦徒。」

⒊  受过刑罚而致身体不全的人。

汉·董仲舒《春秋繁露·服制》:「刑余戳民,不敢服丝元?乘马。」